发布者:周皓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14日 5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2年因某案入狱服刑。服刑期满后,发现自己拥有的某处房屋被被告所侵占,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将房屋返还给自己。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周皓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参与此案。本案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周皓律师针对此案的争议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1)张某在服刑期间已委托了其母亲签订关于该房屋的拆迁协议等相关事项;(2)被告在占用此地前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3)针对原告所说的委托书系伪造一说,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周皓律师认为即使委托书存在委托嫌疑,本案也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最后,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构成表见代理,驳回了原告的诉求,被告二审胜诉。
律师说法:
本案的争议点就在于被告占用张某的房屋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另外也穿插着一部分表见代理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一个案件涉及着很多的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法律人,在代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要认真、细致的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具体、优质的法律意见。
律师建议:
房屋买卖中要慎重核实卖方的材料,以确保卖方对所涉房屋具有处分权。否则可能会承担合同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