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静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劳动纠纷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0:30

  • 咨询热线:13757709300查看

  • 执业律所:浙江迦金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条里没有写明利息,起诉后怎么证明借款存在利息约定?

发布者:卢静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417人看过


借条里没有写明利息,起诉后怎么证明借款存在利息约定?

 

原告:徐明(代理人:卢静律师)

被告:叶伟

案由:民间借贷

借款金额:10万元

 

原告诉称:2017年,被告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利息1分,因为双方是多年好友,原告未及时要求被告出具借条。


2018年初,双方对去年的利息进行结算,确认被告每月利息均已付清。为表明还款的态度,被告亲笔出具了《借条》一份,写明因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承诺将于2018年年底前分期还清借款。


2019年,被告食言。原告惊觉当初的《借条》中未写明一分息的情况。遂委托律师取证、提起诉讼。


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2017年至2019年双方的银行汇款记录,将被告每月规律性的还款记录制成统计清单,与每月1分息的金额一一对应。后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配合原告核账,并取得双方的对账录音。最后通过将案中有关证据相互对应,力证本案借款实际上存在“1分息”的约定。同时,为防止被告借用诉讼期间的时间差,转移名下财产,律师一并提出申请,对被告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


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律师协助原告徐明追回10万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


本案用时3个多月。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浙江 温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75770930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2335

  • 昨日访问量

    1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卢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