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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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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志垒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4日|分类:法律文书 |1458人看过举报
参会股东资格审查报告
接受某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张志垒律师、刘律师出席本次会议的见证工作。
经审查,公司股东数为15人,总股本为5000万股。其中法人股东为3名,占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自然人股东为12名,占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持有相关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准予参会。
报告人: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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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律师号码归属地:内蒙古 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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