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聿山律师

戚聿山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继承离婚

  • 服务时间:09:00-22:00

  • 咨询热线:18866250876查看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一方欠付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发布者:戚聿山律师|时间:2025年07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182人看过

区分情形:

1、子女在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支付欠付的抚养费。该抚养费给付请求权来源于《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而不是父母签的离婚协议或承诺。

2、如果离婚协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承诺给孩子抚养费,但实际未支付,子女已经成年的情况下,该子女已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索要抚养费。但直接抚养一方可以根据协议或者承诺约定请求对方支付欠付的费用。

法律分析:

1、抚养关系是最基础的家庭关系。

2、履行抚养义务包括直接抚养与支付抚养费两种方式。

3、扶养费协议的内容与效力:父母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等订立协议,该协议对父母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子女范围是: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出的承诺给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其支付欠付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情形下,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欠付的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延伸阅读:

1、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抚养费的范围不限于此,应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和正常生活为基础条件,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认定。

2、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不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3、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无权请求父亲或者母亲支付欠付的抚养费。
#夫妻离婚#抚养费#青岛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山东 青岛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86625087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22078

  • 昨日访问量

    30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戚聿山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