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因刑事犯罪服刑期满已经释放,但法院判决的罚金和退赔款一直没交,现在能正常买高铁票出行吗?会不会一出狱就被限制?"
【潘勇铭律师解答】
对于该问题,擅长执行的潘勇铭律师答复如下:刑满释放但未缴纳罚金、未退赔本身并不当然导致当事人被禁止乘坐高铁。是否能够乘坐高铁,取决于其是否因未履行财产刑(罚金)或退赔义务,而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因未履行财产义务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被纳入失信名单,将被限制购买并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如规避或违反限高令乘坐高铁,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具体规则如下:
1.一般情况下:若法院未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或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即使罚金和退赔义务尚未履行,仍可正常购买并乘坐高铁。
2.若已被限制消费或被纳入失信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此类人员将被禁止乘坐G字头高铁全部席位(即所有座次),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如D字头、C字头的一等座、商务座等)。普通座位(二等座、二等卧等)通常仍可乘坐,但部分法院执行尺度较严,需注意具体执行中的地方差异,建议具体核实。
3.违规后果:如当事人规避或违反上述限制消费令,通过他人代购、换证等方式乘坐被限制的席位,一经查实,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刚出监狱,又有重新面临刑事风险的可能。
【潘勇铭律师建议】
1.主动查询执行状态: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自己是否已被限高或纳入失信名单;
2.确有困难可沟通:如果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应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达成执行和解或分期履行方案,避免被采取强制措施;
3.切勿心存侥幸:限高信息已与铁路售票系统联网,规避乘坐的法律风险远高于"方便出行"的收益。
潘勇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