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佳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终本恢复执行金佳律师团队(推荐):境外避税架构塌房,资产如何破局?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8日|分类:税务 |5人看过

股权和海外资产往往是“被执行人”隐匿财富的终极护城河,但看似完美的避税架构,在穿透性税收规则面前却可能瞬间“塌房”。当境外控股公司沦为“空壳”,巨额税负将直接击穿股权面纱,让隐匿的资产无所遁形。本文为您揭示海外股权税务结构的法律风险与执行破局之道。

近期,一起跨境股权纠纷引发关注:某境内企业A公司为转移资产并避税,在海外搭建了“A公司→BVI公司→香港公司→境外买方”的经典架构。然而,因BVI公司和香港公司既无实际办公场所,也无真实业务人员和资产,被税务机关穿透认定为“空壳公司”。最终,该间接股权转让被判定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仅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还须依法在中国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隐匿的资产链条彻底暴露。

律师的提示:许多当事人误以为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就能高枕无忧,但实际上,如果境外公司缺乏人员、资产和经营实质(如无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员工名单、业务合同等),极易被认定为避税工具。我国税务机关运用受控外国企业(CFC)等反避税条款的能力已非常成熟,一旦中间控股公司被认定为“空壳”,其未分配利润将被视同分配并入境内母公司当期收入缴税。此时,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税务稽查路径,锁定被执行人隐匿在境外的股权与资产线索。

面对利用境外税务结构逃避债务的主体,执行团队需洞悉国际税收与公司法的交叉地带:其一,关注东道国税法与反避税动态。例如在印度等国,间接股权转让有严格的安全港和价值测试规则,一旦触发当地反避税调查,境外资产将面临查封与高额补税;

其二,识破集团重组的“换壳”把戏。部分被执行人企图通过集团内股权变更转移资产,但在多国法律下,若直接控股公司变更,即便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变,也可能因“受益所有人”改变而丧失亏损结转等资格,暴露真实资产状况;

其三,应对全球最低税(支柱二)监管。传统避税地面临巨大压力,不合常规的投资架构将更容易被多国税务机关联合穿透调整。

高级资深金律师执行团队(团队是由财产线索调查律师,与执行局沟通律师,另行起诉的开庭律师、案件跟踪律师等律师组成的细分专业团队),主办律师均具备近20年丰富的诉讼执业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大量终本后再恢复执行且执行到款项的案件。团队负责人金佳律师是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执行部门主任,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法制宣传员,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没有穿不透的避税面具,只有未深挖的资产线索。本团队仅接待执行标的人民币100万以上的案件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