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却遭遇“终本”,是最让债权人抓狂的事。但很多人不知道,被执行人名下虽无房无车,却可能躺着一笔“别人欠他的钱”——到期债权。这笔看不见的钱,正是打破执行僵局的黄金突破口。
李某欠王某80万货款,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查控未发现李某名下有任何存款、房产、车辆,案件无奈“终本”。然而,王某偶然得知,某建筑公司尚欠李某一笔百万工程款未结。此时王某该如何是好?干等?绝不可取!法律赋予了你一把“隔山打牛”的利器——申请执行到期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人享有到期债权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向该案外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若该案外人在限期内既不提异议也不履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此外,若被执行人系农村村民,其可获得的拆迁款、村民福利款等同理属于可执行财产范畴。
金律师的提示:行使到期债权执行权犹如走钢丝,暗藏两大风险:一是案外人一旦提出书面异议(如“货款已结清”“债务未到期”),法院通常无法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审查实体争议,执行只得暂停;二是若你发现得太晚,被执行人早已私自与第三方串通转移了债权,此时再想追回难如登天。
那如何破局?干货来了:第一,必须抢在案外人提出异议前,精准收集欠款事实证据,如合同、结算单、对账函;第二,若遇案外人恶意提异议,不要慌,果断依据《民法典》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直接提起代位权诉讼,由开庭律师将案外人拉上被告席,通过实体审判击穿其阻挠;第三,别忘了,终本后法院每隔6个月仍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财产,你也要定期蹲守线索,发现即申请恢复,且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高级资深金律师执行团队(团队是由财产线索调查律师,与执行局沟通律师,另行起诉的开庭律师、案件跟踪律师等律师组成的细分专业团队),主办律师均具备近20年丰富的诉讼执业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大量终本后再恢复执行且执行到款项的案件。团队负责人金佳律师是九三学社社员张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执行部门主任,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法制宣传员,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别人欠他的钱,绝不是你束手无策的借口,而是藏在水面下的执行宝藏。本团队仅接待执行标的人民币100万以上的案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