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摘要:亲人离世后,遗产谁来管?如果继承人之间争当或都不当遗产管理人,会有什么后果?本文通过真实案例,详解《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推选规则,教您在继承开始后如何正确确定遗产管理人,避免家庭矛盾升级。
一、一个让人头疼的真实案例
老李突然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50万存款。他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在外地工作,二女儿嫁到外省,小儿子住在本市。
老李没留遗嘱。大儿子说:“我在外地,管不了,你们俩当管理人吧。”二女儿说:“我也远,不方便,让小儿子当。”小儿子却推辞:“我一个人管,万一出了问题,责任我一个人担,不合适。”
三个人互相推诿,遗产无人管理。半年后,房子漏水没人修,银行存款利息损失不少,更麻烦的是,老李生前借给朋友20万,因为没人催讨,对方一直拖着不还。
这个局,怎么破?
二、法律到底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1145条明确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推选顺序,这个顺序是强制性的,不可随意跳过:
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自动成为遗产管理人——这是第一顺位。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注意“应当”二字,这是义务。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这是兜底规则。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金律师的提示: 很多继承人误以为“我不当管理人,就没责任了”,这是大错特错!如果继承人未及时推选管理人,法律规定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谁都跑不掉。而且,怠于履行职责造成遗产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推选遗产管理人的实操要点
1. 谁有权推选?
只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才能参与推选。注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无权被推选为遗产管理人。
2. 推选的时间要求
法律要求“及时”推选。实践中,建议在知道继承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推选,最长不要超过三个月。时间拖得越久,遗产损失风险越大。
3. 推选后怎么办?
推选出的遗产管理人应当立即履行以下职责(《民法典》第1147条):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向全体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四、推选不成怎么办?法院来指定!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谁当遗产管理人争议很大,推选不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1146条给出了解决方案: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这里的“利害关系人”不仅包括继承人,还包括受遗赠人、债权人等。比如,老李的债务人拖着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让管理人代表遗产去追讨债务。
2023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还专门增加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这一特别程序,明确规定:
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判决指定
五、风险警示:不选管理人后果严重
很多继承人以为“我不当管理人就没事”,但法律后果非常严重:
全体继承人共同承担管理责任,任何继承人都有义务整理、保护遗产
如果因怠于管理导致遗产毁损、灭失,全体继承人要对其他继承人、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需要承担管理责任,但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
六、服务提示
遗产继承涉及复杂的财产清查、债权债务处理,如果继承人之间关系复杂、遗产种类繁多,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
金律师团队提示:在继承开始后,建议继承人尽快召开家庭会议,书面确定遗产管理人,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及时向法院申请指定,避免遗产损失扩大。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几十起遗产继承案件。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遗产管理人选得好,继承纠纷少一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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