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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产继承金佳律师(推荐):遗产分割不只看份额,更看“物尽其用”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6年04月13日|分类:海关商检 |75人看过

摘要:遗产分割时,除了平均分配,还有一个常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原则——“发挥遗产效用”。本文将通过一个热点案例,解析这一原则如何在实际分割中平衡公平与效率,避免遗产价值贬损,并给出实务操作建议。

近日,一则关于“家族企业股权继承引发经营危机”的新闻引发热议。某企业家突发疾病离世,未留遗嘱,其配偶、两名子女均享有平等继承权。企业核心资产为一家运营良好的科技公司股权。若简单按人头均分股权,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僵局,甚至因股东内斗而拖垮企业。这个案例,恰恰触及了遗产分割中一个关键原则——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这并非否定均分,而是在均分可能造成财产价值严重贬损时,法律赋予的灵活调整空间,旨在实现遗产价值的最大化利用。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股权作为经营性资产,其最大效用在于保持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连续性。机械地三等分,可能让本可健康发展的企业陷入困境,对继承人和社会经济都是一种损失。此时,更合理的分割方式可能是:由最具备经营能力、且愿意继续经营的继承人(例如长期参与管理的子女)获得股权,同时由其对其他继承人进行现金补偿;或者通过章程约定、表决权委托等方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金律师的提示:在涉及公司股权、房产、珍贵收藏品等不易分割或分割会严重损害其价值的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应首先协商,优先考虑如何整体保留并发挥其最大效用。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也会依据这一原则进行裁判。提前通过遗嘱指定管理人或分割方式,是避免身后纠纷、保全资产价值的最有效手段。

?遗产继承,分的不仅是财产,更是对逝者心血的最好延续。让每一份遗产物尽其用,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几十起遗产继承案件。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 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服务特色:我们专注于提供遗产规划与继承纠纷解决方案,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公司股权、不动产等复杂资产的继承案件,致力于通过非诉谈判与诉讼结合,在保障合法权利的同时,实现家庭和睦与资产平稳传承。

互动:您是否遇到过类似不易分割的遗产?对于如何平衡“公平分割”与“发挥效用”,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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