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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赠扶养协议金佳律师(推荐):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操作不当可能“人财两空”?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8日|分类:海关商检 |53人看过

摘要: 遗赠扶养协议是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和财产传承的重要方式,但协议解除环节若操作不规范,极易引发纠纷,甚至导致扶养人付出心血却无法获得遗赠财产。本文将结合案例,解析协议解除的法律要点与规范程序,助您规避风险。

案例引入: 近日,一则关于“老宅继承”的纠纷引发关注。王伯与远房侄子小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李负责王伯的生养死葬,王伯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小李所有。协议履行数年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王伯一气之下,单方面口头宣布协议作废,并很快另立遗嘱将房屋给了他人。王伯去世后,小李与遗嘱继承人就房屋归属对簿公堂。

法律分析: 本案焦点在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普通合同,其解除有严格限制。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自然有效,但若一方单方解除,尤其是遗赠人(被扶养人)单方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扶养人根本违约(不履行扶养义务),且通常需要通过书面等规范形式明确作出。本案中,王伯仅以口头方式单方解除,且小李并无根本违约行为,该解除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最终,小李的权益能否得到支持,还需综合证据判断,但过程已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

风险提示: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绝非“一句话”的事。不规范解除主要带来两大风险:一是对于扶养人,多年付出可能因对方随意解除而付诸东流;二是对于遗赠人,随意解除可能导致晚年生活安排落空,身后事引发家庭矛盾。

金律师的提示: 无论是作为遗赠人还是扶养人,在考虑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时,务必谨慎规范。建议:1. 优先协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解除协议,明确后续安排。2. 固定证据:若因对方违约需解除,注意收集、保存好对方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社区证明等)。3. 形式规范:解除意向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等可留存痕迹的方式,避免仅凭口头之言。4. 及时咨询: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解除的合法性与潜在后果,选择最优策略。

结语: 一份好的协议是保障,而规范的解除程序则是这份保障的“安全阀”。涉及人身与财产双重关系的遗赠扶养协议,其订立与解除都需法律智慧,方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财有所归。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几十起遗赠扶养协议案件。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 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服务特色:专注于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领域法律实务研究,尤其擅长处理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分家析产、遗嘱规划与执行等复杂家事纠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兼具法律深度与人性温度的解决方案。

互动?:您在遗赠扶养方面遇到过哪些困惑?或者对协议解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我们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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