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智律师
全国【一级律师】,四川省仅三位律师荣获。执业35年!
13408412645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行政复议流程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作者:周清智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次举报

1.申请阶段: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有特殊期限的除外),向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此外,也可以通过EMS、挂号信等方式提交,以确保能够证明递交时间。

2.受理阶段:收到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阶段:受理复议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对原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提交书面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决定阶段:经审查,复议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5.执行阶段: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申请人如果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若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何时可以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的启动通常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具体而言,当以下条件满足时,可以申请启动行政复议:

1.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可复议的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并能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据或理由。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周清智律师 已认证
  • 执业36年
  • 13408412645
  • 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161039分 (优于99.8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372篇 (优于82.42%的律师)

版权所有:周清智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0035 昨日访问量:103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