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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作者:周清智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6次举报

 2024年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意味着,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同时,《刑法》还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哪些行为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涉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播放行为:这通常指的是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已经独立成罪,那么这里的“播放”仅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这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指的是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但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了自用,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也就是将淫秽物品陈列以供他人观看。这通常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置于一定的空间内,吸引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将淫秽物品公之于众,让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

7、此外,邮寄行为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这指的是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例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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