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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卸妆后,丈夫愤怒地起诉离婚:还我彩礼钱

发布者:李钊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303人看过

网恋“奔现”就像开盲盒

不到最后一刻

都不会不知道你的那个ta

给你惊喜还是惊吓

广州的一个小伙儿

受到的不仅仅是恐吓

甚至是“诈骗”!

在他和网恋三个月的“女神”出现后,

快速结婚,

而且到了女方家

作为礼金支付了20万元。

然而

在与新婚妻子结婚蜜月期间,

他找到了卸妆的妻子

与之前的“女神”形象截然不同!

化妆前后的颜值对比很大,

让他暂时无法接受,

他认为女方的行为已构成诈骗,

随后将其告上法庭,

起诉要求离婚

并退还20万彩礼!

律师说法

女人:那时候,你说你会接受我的一切,容忍我的一切,为什么现在卸妆你不认识?

富二代:看看你自己的照片,你根本不是一个人!你是个骗子!你必须离婚!而民法典规定严禁要求彩礼,这20万彩礼你也必须退给我!

冯梦婷律师:

《民法典》第1042条“严禁借婚姻索取财产”的规定,本质上严禁以婚姻为借口买卖婚姻或索取“天价彩礼”。

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双方根据民间习俗自愿支付的彩礼,不超过男方的承受能力。

当时,你自愿给了彩礼。现在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住在一起了。你有权要求婚姻破裂,要求离婚,女方也有权拒绝退还彩礼。毕竟,婚姻不是网上购物,妻子也不适合“七天无理由退货”!

法院最终作出了这一点

不要退还彩礼的判决!

视频一经推出

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

看来大家

对彩礼的理解各不相同,

那么,

法律如何解释彩礼?

民法典对彩礼的解释:

1、首先,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礼金,是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十二条规定,严禁安排、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严禁通过婚姻索取财产。因此,按习俗支付彩礼的,应当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得以彩礼的名义买卖、安排婚姻或者干涉婚姻自由。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在离婚诉状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支付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状中要求返还彩礼。

上述三种情况有权要求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两年以上;

2、虽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不到两年,但生了孩子;

3、公认的彩礼确实用于共同生活。

上述三种情况无权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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