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规模大、投资高、周期长,并且技术性强等特点,导致索赔时有发生。
既有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图纸和基础资料、承包人施工质量瑕疵、所使用材料不合格等;也有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事件,如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市场价格的变化、法律变化等等。
此时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承包人往往向发包人进行索赔;当然,发包人也能向承包人进行反索赔。
作为建工律师,若想游刃有余地处理好索赔事项,就需要对索赔的依据、事实、责任、程序时效、证据、金额等进行甄别或反驳。
以停窝工索赔为例:承包人应首先证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产生停窝工事实;其次需要证明因停窝工带来的损失,需要有相关凭证作为支撑;再次需证明曾向发包人提出过相关索赔。缺少其中任何一环,发包人均可以提出抗辩。 而为了应对承包人的工程索赔,发包人往往会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那么,工程总承包索赔与反索赔的操作技巧有哪些? ■ 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注意哪些索赔条款? ■ 工程总承包工期、费用索赔的重难点问题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