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20年1月22日,自治区教育厅作出处理决定:罗某的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起诉广西自治区教育厅
一审法院认为,手机属于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开机与否。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罗某携带手机参加考试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并无不当。
根据适用国务院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对罗某的考试作弊行为进行处理适用法规正确。
2020年9月22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
坚称未利用手机作弊
她认为,自己携带处于关机状态下的手机进入考场,此时手机不属于“具备发送或者接受信息的功能”,事实上她并未利用手机作弊。
二审法院认为,自治区教育厅对罗某作出“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此外,《教师资格条例》是国务院发布,属行政法规,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发布,属部门规章。根据优先适用法律、法规的原则,自治区教育厅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对罗某的作弊行为进行处理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支持法院!
带手机进考场而被记作弊的事件并非个例。据中国网消息,曾有考生因手机闹铃响导致考研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