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有理就该赢
没理就该输
但实际没那么简单
什么是理?什么叫有理?
怎么能证明你有理?
你的证据是否支持你的理?
一名老法官从在法院工作20年的经历中总结出了打官司赢不了的5个原因: 一. 起诉错了 有理走遍天下,但有理不等于合法,因为法律关系只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而有些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比如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恋爱关系就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也就是说,你找法院要求解除恋爱关系,那肯定是不行的。 二 .把打官司当成吵架 一些当事人在打官司时,跟平时吵架一样,想什么说什么,不去研究争议的焦点,甚至也不管陈述内容真实与否,总说自己想说的或感觉对自己有利的,但是言多必失,说着说着就掉进坑了。打官司不是吵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而有些程序一过就是不可逆的。 三. 没有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是很多当事人没有证据意识,也不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总认为有理走遍天下,自己占理,法院是讲理的地方,上法庭肯定能赢,殊不知一上庭发现对方及律师证据充分,论理有道,后悔自己没有取证,现在又错过了最佳取证时间,导致官司败诉。 四. 把输赢寄托在找关系上 一些当事人完全把打赢官司的宝压在找关系上,他们根本不去想,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没有哪个法官愿意冒着丢饭碗,甚至坐监狱的风险来帮你。 五. 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 有的当事人一审输了,如果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二审转输为赢的,但遗憾的是他们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而是固执地错误到底。更遗憾的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醒悟过来,官司输了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还是认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