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我办过这么一个案件,男人去世,留下一纸遗赠协议,把某市市中心最繁华地段、价值千万的豪宅,全送给了没领证的女朋友。女朋友拿着遗赠,兴高采烈地去房产局过户。结果工作人员告知:‘这房子你过户不了,需要让死者的亲生孩子来签字,否则这房子你过户不了。’接下来这个女朋友的操作,就没有底线了
为了把千万房产骗到手,她竟然打电话忽悠男人的亲生女儿,说:‘你爸病重了,想见你最后一面。’要知道,对于女儿来说,父亲未与母亲离婚前,就跟女朋友在一起生活,从小就没尽过什么责任,之后母亲和父亲离婚,自己全是母亲一手拉扯大的。念在血缘之情,女儿大老远打飞的到当地才发现,父亲早已去世了!女朋友费尽心机把她骗过来,根本不是为了什么临终遗言,就是想忽悠她签字、放弃房产!女儿很生气辗转找到我,问了我两个问题:‘律师,这房子我还能不能争?如果我争不到,我妈能不能争?不管怎样都不能让这个女人拿着我家的钱逍遥快活!’”
说实话,如果只盯着‘继承权’去打,这案子是个死局。因为白纸黑字的遗赠摆在那,法律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女朋友在这方面是赢定了,女儿毫无胜算。*但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专业律师,我不会被对方的遗嘱牵着鼻子走。遗赠能不能破,首先要看女朋友是否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作出接受表示;其次,若作出接受表示,遗赠破不掉,那我们可以查查千万房产所有权的‘底细’!还有一丝希望。这一查,被我揪出了一个致命漏洞!这套房子,根本不是这个男人的个人财产!”
这房子当年是在男人和原配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买的。最核心的时间点来了:在男人和原配还没离婚的时候,男人的父亲去世,而且没有留遗嘱!这意味着在婚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得来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明只归个人,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男人当年继承他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份额里,有他原配的一半!另外当年两人离婚,男人把这套房子藏得严严实实,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根本没拿出来分。现在他想凭一纸遗赠,把属于前妻的财产送给“小三”?法律绝不答应!”
有这样的铁证,我们确定策略!以女儿的继承纠纷为辅,直接帮其母亲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为主杀入战场!庭上小三拿出接受遗赠的公正声明,这与我开始设想的一样,遗赠程序没有问题,代理思路也并未打断,继续捋清房屋产权问题。 这场仗打得非常艰难,一审、二审,再审。小三拼死抵抗,但事实胜于雄辩!最终,法院判决:遗嘱中处分原配妻子财产的部分,绝对无效!我们成功帮其母亲抢回了这套千万房产 30% 以上的份额!小三想独吞豪宅的美梦,彻底破灭!”
芦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