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3年
委托方:工程合伙出资方(原告)
代理律师:温丽丽,吉林嘉超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原、被告合伙承接两处小区外墙保温工程,原告负责出资、对接开发商结算,被告负责现场管理。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后,被告私自处置抵账房产、截留工程回款,拒绝与原告对账分红,双方账目分歧巨大,案件一审判决后被中院发回重审。
温丽丽律师重审阶段全权代理,向法院申请专项司法审计,完整提交施工合同、工程款抵账房屋协议、转账流水、材料采购凭证、现场支出单据、车辆抵账记录全套证据。代理核心思路:1.双方成立事实合伙关系,工程完工合伙目的达成,具备清算条件;2.司法审计报告客观核算全部合伙收入、成本、利润,被告私自低价处置抵账房差额由其自行承担;3.被告主张二手车抵账溢价、现场支出虚高无有效证据佐证,法院不应采信;4.审计费、保全费属于合伙维权必要支出,应由双方分摊。庭审逐条核对审计数据,反驳被告各项账目异议。
案件结果
法院采信审计报告与我方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合伙关系,被告向原告返还五十余万元合伙款项,审计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后续对方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
律师价值
1. 精通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全流程,熟练运用司法审计解决无书面合伙协议、账目混乱疑难案件;
2. 妥善处理一审发回重审复杂程序,梳理海量工程收支凭证固定完整事实;
3. 精准界定抵账房产、车辆抵材料款、现场人工等合伙收支认定标准;
4. 一站式覆盖一审、二审、省高院再审全阶段,全方位锁定合伙收益,阻止对方侵占合伙资产。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工程、养殖、商贸合伙经营结束,合伙人截留工程款、抵账房、拒不清算分红,账目混乱无法自行对账,可委托律师申请司法审计,起诉分割合伙利润、追回被侵占资产。
温丽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