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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

发布者:金秀萍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931人看过


1、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是犯罪分子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定胁从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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