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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巳注销如何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发布者:金秀萍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354人看过


我国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遵循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表现在一方面对单位处罚金;另一方面对相关人员判处刑罚。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和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有:1、原则上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双罚例外时,单罚:即仅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3、对犯罪单位本身判处刑罚:只能判处罚金刑。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打着单位的幌子,行个人犯罪之实)——单位本身不具有合法性。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本身虽具有合法性,但主要是实施犯罪活动。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此种情形下,利益并没有归单位所有,因此,不成立单位犯罪。
一、单位行贿的行为有哪些
(一)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二)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三)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单位行贿罪同样适用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3条分别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与单位犯罪一样,在单位行贿罪中,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行贿罪论处。
二、公司破产后能否作为犯罪主体
依据《刑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以破产公司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构成刑事犯罪的,就属于单位犯罪,破产企业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对破产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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