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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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中如何取得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的结果

作者:李强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66次举报

      日前,笔者代理了这样一起上诉案件,上诉人是某村集体所有的种植合作社,该合作社的职能是将村集体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果树,该村原本是国家级贫困村,成立合作社目的是村委注入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集中人力、物力,扶持树立几位有致富意愿的先进带头人,带动村经济发展。被上诉人吴某是致富带头人。2016年12月21日,上诉人合作社与被上诉人吴某签订《合作种植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吴某承包合作社土地面积43.04亩,主要种植果树,承包期限10年;当种植园成局规模,合作社争取到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后,按照吴某承包规模给予资金补贴;该合同还对租金及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合作社考虑吴某种植果树前期高投入、无产出、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在未申报成功国家扶持资金的情况下,按照1400元/亩的标准向吴某垫付了2017年度43.03亩土地的果树补贴。2017年7月,上述土地中的25亩被政府征收,吴某获得了政府的果树征收赔偿25万元。

  后,吴某起诉合作社,要求继续支付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济补贴,由此引发本案一审诉讼,合作社在收到吴某的起诉状副本后,提出反诉,要求吴某退还已垫付的被征收25亩土地的2017年度经济补贴,理由是针对该25亩被征收树苗,吴某在收到合作社先行垫付的树苗补贴后,又获得了国家给与的征收补偿,吴某获得了双重补偿,而且该双重补偿是建立在损害村集体财产的基础上获得的,于理、于法都应当退回。但是一审判决在吴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合作社申报成功国家扶持资金的情况下,判决支持了吴某诉请的继续支付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济补贴,驳回了合作社的反诉请求。

  笔者二审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一审卷宗,发现一审的代理思路和诉讼策略都没有问题,但是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首先,一审判决遗漏了对方的一项诉讼请求,这种情况下,笔者作为相对方,向二审法官提出了遗漏了对方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发回重审。其次,一审判决之所以支持对方诉请的继续支付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济补贴,是认为上诉人一审中对被上诉人的该项诉请没有异议,但是笔者翻阅一审卷宗,发现一审的庭审争议焦点主要是针对该项诉讼请求展开的,一审的裁判理由是不成立的。因此,发现这两个问题后,笔者便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开庭前,考虑到二审法官的案件量较大(一个中院要管辖辖区数县数区的案件,工作量非常大),笔者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该案件开庭前法官一定没有时间看卷,如果此时代理律师出现,帮助法官简要介绍案情,不但可以帮助法官节省时间,还可以取得法官好感,更可以把自己的案件思路传输给法官。因为异地办案,笔者卡在主审法官中午下班之前出现在主审法官办公室,正如笔者所料,主审法官没时间看卷,对案情不了解,且主动让笔者帮助介绍案情,所有的事情发展正如笔者提前规划的一样,首先,笔者简单介绍了一下案情,之后,笔者着重指出一审判决不当的地方,并就该问题和主审法官交换了看法,这为以后开庭环节进行争议焦点的辩论留下了伏笔。

  庭审中,因为前述伏笔的效果,笔者针对一审判决不当的地方着重展开叙述,首先针对该案一审判决不当的地方进行辩论,之后将不当判决可能引发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展开陈述,本案中,经村委了解得知,因本村发生征地等原因,县财政局将国家扶持资金统一整合,给村里建立村级光伏发电站,村集体种植桃园项目未获得批复,因此,国家扶持资金也被永久搁置。一审判决违背事实和法律,要求上诉人继续支付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济补贴,实际上就是让合作社用集体财产进行填补,这是对全体村民利益的损害。村委费劲心力打造的合作社刚成立不久,本就脆弱不堪,一审判决不顾事实和法律,必然会引起其他承包人的效仿起诉,无底洞式的填补,无疑会给年轻的合作社致命打击,没有了合作社,村里靠什么脱贫?因此,在国家脱贫攻坚的政治大背景下,说服二审法院依法、依理、公平裁决。

  庭审后,笔者一直在主审法官办公室等到主审法官开完最后一个庭,在主审法官下班时间,我们又就案件细节及问题进行了简短交流,虽然主审法官未明确表态,但是从笔者以往的经验判断,主审法官在认识到一审判决存在问题的同时,也内心折服笔者的敬业精神。最终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关于继续支付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济补贴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我们在没有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打动法官,取得直接改判的结果,原因除了一审判决确实存在问题以外,也离不开笔者庭前、庭审、庭后的沟通工作。类似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想取得自己想要的结果,一定也要做好庭前、庭审、庭后的沟通工作。针对庭前沟通,非常有必要,以笔者所在郑州市为例,该市下辖6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1个县,这意味着一个郑州中院要审理12个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可想而知,中院的二审案件量有多大?大部分法官不是不看卷,而是没有时间看卷,如果代理律师此时及时出现,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帮助法官理解案件,为接下来的庭审留下伏笔。其次,庭审中,针对庭审的各个环节,我们一定要层层递进,以委婉的方式告诉法官,一审不当的判决可能带来的后果,例如本案中,小到贫困户的利益,大到国家的脱贫攻坚政策,笔者在法庭上,一一展开进行了陈述。庭后的沟通,意在试探法官经过笔者两轮的游说,是否存在发回或者改判的可能,如果说法官经过以上两轮的游说,还是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话,那我们一定要及时和当事人沟通,采取其他的方式挽回局面。


李强律师,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州市优秀党员律师,中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刑事部执行委员,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