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俪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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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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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某与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柴俪祯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36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尹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贾某某起诉后向律师咨询,经律师详细调查核实,搜集到原告贾某某系职业放贷人的证据并向法院提交。经一审法官调查核实后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原告贾某某系职业放贷人并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因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高额利息也无效。基于此原因,法官驳回了原告关于利息部分的诉讼请求,为被告最大程度的减轻了债务。同时,因为《借款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为担保该笔借款签订的《抵押合同》也归于无效。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出现了对方是以放贷为生的职业放贷人,便可基于该事实,证明其为职业放贷人,从而减轻自身的还款责任。


  如遇相关问题,欢迎向本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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