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被派出所刑事拘留了请律师有什么用?广州白云区刑事辩护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469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情

  首先,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当事人家属最为看重的一个权利。很多家属委托律师之后,最急切的就是让律师会见到关在看守所里面的犯罪嫌疑人,了解其在里面的情况,是否受苦,情绪如何等。而实际上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做以上工作外,更多的是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如果案件情况有模糊或相反的情况,可让当事人详细陈述,以便律师可在外寻找对其有利的证据。否则等到公安机关一定案,那么以后想要更改可能会非常困难。另外,辩护律师还可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核实笔录以后再签字的权利,以及在监室里如何自我保护的办法等。

  这些在律师看来很简单的问题,有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却起到无法预计的作用。

  其次,办理取保候审

  在国内,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羁押是原则,取保候审是例外。因此很多当事人家属特别渴望的能够享受到这个例外。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刑事诉讼法中有如下规定: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和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虽然实践中取保候审有很大困难,但是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由律师来操作取保候审还是有很大成功率的。

  和办案机关沟通

  很多情况下,办案机关都不愿意直接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沟通,对于一些重刑犯,如果实话实说,家属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很多时候办案人员会敷衍家属几句,以让他们宽心。而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或之后都可以向办案机关去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或线索与办案机关沟通。一般办案机关都还是比较尊重律师的意见的。

  代理申诉控告

  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辩护律师可以为其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可能来自于人身,也可能来自于财产。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辩护律师可及时的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对于财产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辩护律师可代为领取其被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财物。

  提交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在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可将自己的法律意见书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就像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审判阶段提交辩护词一样,这些书面材料还是很有必要的。当然除了这些材料,还可以提交申诉控告材料,取保候审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等。这些书面材料一方面是记录律师辩护过程的一个记录,另一方面,放到卷宗中,日后也会成为案件审查的依据。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383581

  • 昨日访问量

    237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