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刑事不予起诉标准广州佛山刑事律师推荐陈锐娜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二、诈骗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不予起诉案例
本案中,被不起诉人麦某某以投资、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借款,后麦某某未按照约定,而将借款用于家庭开支、赌博等,后麦某某无力还款,其朋友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麦某某以诈骗罪刑事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麦某某在借款时并未虚构事实,所借款项并未超出其实际偿还能力,个人没有挥霍行为,亦不具备逃匿等行为,认定麦某某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