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辩护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如何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辩护?(无罪、罪轻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向,首先是无罪辩护,其次是罪轻辩护,在实务中,两者也可兼而有之,并行不悖,即做无罪辩护的同时也做罪轻辩护,确保能实现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
(一)无罪辩护角度
1、行为人并未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行为人能够吸收资金的主要原因是因其自身信誉,并未以推介会、传单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宣传。
2、行为人吸收的对象为特定少数人员。如在特定的亲戚、朋友以及单位同事之间吸收资金不属于社会不特定群体的,范围固定形成闭环则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如在吸收资金过程中,明知亲友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放任,或同时向不特定对象、亲友及单位内部人员吸收的则应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即吸收金额、人数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小,尚未达到刑事犯罪处罚标准。
无罪辩护虽然难度较大,但是成功认定后能达到非常好的辩护效果,当事人不仅无需背负犯罪前科,还可以就自己遭受的损失申请国家赔偿。无罪的理由需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重要的还是对于整个案件事实细致入微的把握,找到其中有利于当事人的部分,以此为基础进行无罪辩护。───
(二)罪轻辩护角度
1、吸收自己后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案发前后积极归还吸收资金,在量刑时可以作为罪轻情节酌情考虑;
3、本案系单位犯罪,当事人只是普通员工,所起作用小,社会危险性低;
4、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其行为情节轻微、危害较小;
5、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6、犯罪嫌疑人是从犯、初犯、偶犯;
7、其他常规罪轻辩护角度(认罪认罚自愿悔罪等)。
(三)同时做无罪与罪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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