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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区别广州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369人看过举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区别广州律师


 一、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判几年

  (一)对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陕西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二)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陕西省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个人5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陕西省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个人200万元以上;单位1000万元以上。

  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

  (1)累犯;

  (2)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群体上访,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造成50万元不能返还的;

  (4)集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

  (5)大肆挥霍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6)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

  1、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本罪与诈骗罪而言,本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本罪定罪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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