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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刑事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450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时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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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原条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1号(2007年5月11日施行)


第一条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7年11月6日)


(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关于本罪罪名,有观点认为可以保留过去已经习惯的罪名,即窝藏赃物罪、销售赃物罪等,再增加一个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经研究认为,根据刑法的修改,本罪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都已经扩大了,应对原有罪名进行相应的修改,销赃都是掩饰、隐瞒的手段,因此规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相应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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