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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盗窃罪诈骗罪刑事律师 海珠区看守所刑事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91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
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被告人王某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采取了两种骗取钱财的方法
一是在手机中准备好几个金额不等的支付宝付款成功的照片,然后到超市或者小卖部谎称买香烟,假装扫码付款,向卖家出示与香烟价值基本对应数额的支付宝付款照片谎称已经付款,拿到香烟后迅速逃离;二是租乘出租车或者摩托车,谎称徒弟受伤或者搬家,身上钱不够,向对方借用小额现金或要对方 转账,得到钱财后迅速离开
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间,被告人王某采取上述方法成功骗取他人财物达30余次,数额35000余元
同时,在2019年8月中旬一天某晚,在萍乡市中医院内盗窃一辆价值2600元白士摩托车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曾先后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三次被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其认罪认罚、有犯罪前科、为了吸毒实施犯罪等情节,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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