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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贩卖毒品罪怎么判刑 广州荔湾区贩卖毒品罪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90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
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9年9月18日至11月5日期间,吸毒人员余某(另案处理)多次通过 联系李某要求购买毒品,李某先后21次通过 收取毒资后,将毒品基苯丙胺片剂、甲基苯丙胺送至二人约定地点贩卖给余某
2019年10月6日,经余某介绍并联系,涂某的亲戚周某从李某处购买毒品,并分两次向李某支付毒资600元

  2019年12月1日,李某通过 向章某支付3000元毒资,章某在某医院附近将约3克King粉卖给李某

  2019年12月5日,民警抓获李某,经现场检测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检测结果呈阳性,认定李某吸毒成瘾严重
2019年12月26日民警将章某抓获

  另查明:李某于2013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5年,先后二次因吸毒被处行政罚款或拘留;2016年3月28日因吸毒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9年12月因吸毒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二十二次向他人贩卖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共计13100元,情节严重;被告人章某向他人贩卖含氯胺酮成分的毒品30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被告人李某具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
被告人章某坦白且自愿受罚,对其可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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