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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一方有严重过错该咋处理

作者: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时间:2026年01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次举报

一、婚姻中一方有严重过错该咋处理

婚姻中一方存在严重过错,无过错方主要可通过三条核心路径维权:一是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确认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二是主张财产分割倾斜,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令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三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如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需注意,严重过错的认定需符合法定情形,且无过错方需对过错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如何界定“严重过错”

“严重过错”的界定需以法定情形为核心,结合行为的持续性、危害性综合判断。法定核心情形包括五类:一是重婚(含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需满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含身体暴力与经常性精神恐吓,无需造成实际伤害后果);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为持续性家暴,遗弃为拒绝履行扶养义务);五是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且严重影响家庭生活)。普通出轨(偶发婚外交往)、单次轻微家暴未达持续性标准的,一般不认定为“严重过错”,但可能作为财产分割的参考因素。

三、一方有严重过错,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确立了“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抚养权裁判核心原则,而严重过错行为与该原则直接冲突。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家庭暴力、虐待等严重过错行为不仅会伤害配偶,还可能让子女面临直接或间接的身心伤害,因此法院在裁判时会对过错方作出消极评价。但需注意,若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与抚养能力无直接关联(如重婚但经济条件优越、无不良嗜好),法院仍会综合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同时,法律也兼顾了个案公平,若过错方能够证明过错行为已彻底改正、且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法院也可能酌情考虑,避免“过错一票否决”的机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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