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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切除术损伤胆总管,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2026-05-07
2026年05月07日 | 发布者:刘荣广 | 点击:9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一、案情回顾原告罗某某因腹痛于12月24日前往A医院急诊,12月26日,医院以“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将其收治入院,拟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手术过程中,医院医务人员严重违...

律师观点分析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

一、案情回顾

原告罗某某因腹痛于12月24日前往A医院急诊,12月26日,医院以“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将其收治入院,拟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手术过程中,医院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操作规范,误将患者胆总管认作胆囊管予以剪断,同时造成患者肝右动脉大部分横断,致患者病情危重,医院紧急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抢救,未能完成一期修复,仅能待患者病情稳定后行二期手术。

次年2月21日,医院为患者行“胆肠吻合术”,术后患者长期存在反复胆道感染,持续在院治疗至次年12月,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明确患者仍存在胆道感染,需避免体力劳动、长期休息。后续患者因病情反复,先后前往多家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病情始终未能痊愈,身心遭受巨大创伤。

患者与医院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委托我方作为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诉讼过程中,医院始终抗辩其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无任何过失,患者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案核心办案难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极强的专业性、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性,历来是民事侵权案件中的维权难点,本案更是集中凸显了此类案件的核心痛点:

专业壁垒高,举证难度大:医疗行为的过错认定需依托专业的诊疗规范和医学知识,病历资料全部由医院制作、保管,患方处于绝对的信息弱势地位,难以自行锁定医院的核心过错。

医院完全否认过错,因果关系认定争议极大:医院自始至终拒不承认诊疗行为存在过失,抗辩其操作符合医疗原则,本案核心争议聚焦于医疗过错是否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认定。

赔偿项目的认定存在多重争议:患者长期治疗、持续误工,其误工费计算周期、护理费标准、残疾赔偿金的城镇赔偿标准适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主张,均面临医院的全面抗辩,需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和精准的法律适用逐一突破。

司法鉴定结果决定案件走向: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本案的核心关键,能否推动鉴定机构作出医院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100%的鉴定意见,直接决定本案的胜败。

三、代理策略与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方作为患方代理律师,立足医疗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围绕 “锁定医疗过错、固定损害后果、突破鉴定核心、全面主张损失” 的核心思路,开展了全流程的代理工作,最终实现了患方的维权目标。

(一)全面固定核心证据,锁定医院医疗过错

我方第一时间指导患者完成案涉全部病历资料的封存与复印,固定了本案最核心的原始诊疗证据。通过逐页梳理病历资料、对比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国家诊疗规范与临床路径,精准锁定了医院的核心过错:

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未严格履行诊疗规范要求的谨慎注意义务,术中未清晰辨认胆囊管、胆总管的解剖结构,误将胆总管当做胆囊管剪断,同时造成肝右动脉大部分横断,直接导致患者胆道生理结构严重破坏,属于重大诊疗过失;

医院在术中出现严重胆道损伤后,未能完成有效的一期修复,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胆肠吻合术,术后终身遗留胆道功能异常、反复胆道感染的损害后果,其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患者自身仅为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无其他基础疾病,案涉损害后果完全由医院的手术操作过失导致,不存在患者自身疾病对损害后果的参与因素。

(二)系统固定损害后果与损失证据,夯实赔偿主张基础

针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我方依法委托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患者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司法鉴定,最终鉴定意见明确患者构成七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固定了本案的核心损害后果。

同时,我方全面指导患者收集、整理各项损失的证据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精准把控司法鉴定程序,推动鉴定机构作出全责认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医疗纠纷案件的“胜负手”。本案诉讼过程中,经医患双方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我方在鉴定过程中,向鉴定机构提交了专业、详尽的《医疗过错陈述意见书》,附随完整的诊疗规范依据、病历核心记录、医学文献参考资料,全面、清晰地向鉴定专家阐明了医院的过错所在、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明确提出医院过错参与度应为100%的核心主张。

针对医院提出的无过错抗辩,我方在鉴定听证会上,围绕手术操作的核心规范、术中解剖结构辨认的法定义务、胆道损伤的预防与处置规范,与医院方展开专业抗辩,最终鉴定机构全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出具鉴定意见明确:A医院罗某某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行胆肠吻合术的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100%。该鉴定意见为本案的胜诉奠定了不可动摇的核心基础。

(四)庭审全面抗辩,最大限度维护患方合法权益

庭审过程中,我方围绕已确认的案件事实、司法鉴定意见,针对医院的各项抗辩理由逐一驳斥,同时向法庭提交了各项赔偿项目的详细计算依据、法律规定与证据材料,重点主张:

医院过错参与度为100%,应对患者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最终,法庭全面采纳了我方的核心代理意见,对我方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核心赔偿项目,均依法予以认定。

、案例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普外科常见手术操作过失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也是患方通过专业维权获得医疗机构100%全责赔偿的经典案例,对同类医疗纠纷案件的维权与裁判,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第一,本案明确了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谨慎注意义务的核心边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是临床普外科的常规手术,但其核心操作要求是术中必须清晰辨认胆囊三角的解剖结构,严格区分胆囊管与胆总管,避免胆道损伤。本案判决明确,医疗机构未履行基本的谨慎注意义务,违反诊疗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出现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即便手术属于常规手术,亦应就其过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强化术中风险防控起到了直接的警示作用。

第二,本案凸显了专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核心价值。医疗纠纷案件中,诊疗行为的过错认定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专业的代理工作不仅是完成法律层面的举证,更要通过专业的医学与法律结合的分析,推动鉴定机构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本案中,正是通过精准的过错分析、完整的规范依据,推动鉴定机构作出了 100% 过错参与度的鉴定意见,为案件胜诉奠定了核心基础,为同类案件的司法鉴定代理工作提供了经典参考。

第三,本案为医疗纠纷案件中患方赔偿权益的全面维护,提供了完整的维权范本。本案中,代理律师通过全面的证据固定,成功突破了城镇赔偿标准适用、持续误工认定、护理费核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等多个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最终为患者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赔偿,明确了医疗损害案件中,患方的合理损失均应纳入赔偿范围,由过错医疗机构全额承担,充分践行了《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的立法初衷,维护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与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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