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咨询】我的房子因为修路征地,我想了解征收补偿详细情况,罗列了十几个问题,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他们说要一个一个的申请,后来又说我申请太多了,属于非法缠讼滥诉,就不理我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初步建议】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申请政府信息的频次、数量存在合理性,行政机关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根据原告说明理由的不同情形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原告。但不能以原告系非法缠讼滥诉而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司法裁判案例】
2019年9月2日,原告李某某向被告x乡政府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x乡政府向其公开:2013年-2014年度x路建设工程中,所有单位和承包户土地补偿、占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发放情况的账目明细。原告注明的信息用途为:生产、生活及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方式,邮寄送达。
原告李某某向被告x乡政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其内容具体、明确,且是被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保管的政府信息,x乡政府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依法作出答复。但被告收到原告的申请后,以原告无证据证明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其生产生活需要无关为由决定暂不予公开,没有法律依据。
2020年1月14日法院判决,撤销被告x县x乡人民政府向原告李某某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x县x乡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对原告李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