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上大学了,爸妈凭什么不给我生活费?”这是很多刚步入大学校门的成年子女心中的委屈。在不少人的传统观念里,父母供孩子读到大学毕业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如果父母离异或感情破裂,一方拒绝支付大学期间的费用,孩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法院会支持吗?
明确告诉大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索要抚养费的请求。
法律规定的“抚养红线”:一般只到18岁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通常截止到子女年满18周岁。
法律确实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况,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依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界定,仅包括两种情形: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也就是说,正在接受大学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并不在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范围内。在法官眼里,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学会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独立面对生活。父母继续供养大学生,更多是基于亲情和道义的自愿行为,而非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真实案例:25岁硕士起诉父亲要学费被驳回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法院判例。
山东有一位25岁的女生王某静,本科毕业后正在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由于经济压力,她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年支付4万元的生活费和学费。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法官的理由非常明确:王某静已经25岁,且正在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成年人,她应当学会生存与独立,可以通过减免学费、申请奖助学金或勤工俭学来完成学业。父亲在法律上已经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强制义务。
唯一的例外:离婚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了
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孩子上了大学,父母就真的可以一分钱不掏了呢?也不一定。
如果父母在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大学毕业为止”,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是父母双方自愿作出的承诺,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起诉要求支付大学费用,法院是会依法支持的。
给大学生和家长的建议
对于正在读大学或即将读大学的同学们来说,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律鼓励成年子女自立自强。与其纠结父母是否“该给”这笔钱,不如主动规划学业经济来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寻找兼职机会。
而对于父母来说,虽然法律不再强制,但亲情义务不容忽视。如果确实有经济能力,在子女求学路上拉一把,依然是为人父母最温暖的担当。但如果签了离婚协议,就一定要信守承诺,按约定履行抚养责任。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