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李先生与被告魏某存在三笔民间借贷关系,借款本金合计30 万元,分别约定不同计息标准:一笔年利率 10%、一笔年利率 12%、一笔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期还款,原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并提前申请财产保全,为后续执行奠定保障。
二、法院审理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逾期未还构成违约。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利息部分均按法律保护上限予以支持,未约定利息的一笔按一年期 LPR 支持逾期利息。
三、判决结果
四、关键亮点
本案提前完成财产保全,有效控制被告财产,确保判决可执行;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律师凭借完整证据链实现全诉求胜诉,充分体现 “保全前置 + 证据为王” 的办案优势。
于洪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