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要
本案系骗取外贸专项补贴的诈骗共同犯罪一审案件,涉案数额4775万,中山周智文律师(律师执业11年,曾法院工作6年)担任被告人 B(报关员)的辩护人,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二、案情简介
A 为骗取中山市外贸专项补贴,伙同公职人员 D、E,安排 C 注册多家无实际进出口业务的空壳公司,通过购买出口数据、以空壳公司名义报关的方式,4年间累计骗取补贴合计 4775 万余元。B 系报关公司员工,受 A 指使负责涉案报关环节的具体操作。
案发后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 B 提起公诉,指控其参与数额特别巨大的共同诈骗。B 家属委托中山周智文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三、辩护难点
量刑基数高:涉案金额属 “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罪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认定从犯,缓刑适用门槛极高。
行为定性难:B 客观上全程参与报关操作,行为外观属于犯罪链条一环,难以直接出罪,需精准界定其作用与主观状态。
案外影响大:案件牵涉公职人员受贿渎职,社会关注度高,司法从轻裁量尺度受限。
主观明知争议:需充分论证当事人对诈骗核心目的的认知程度,剥离其非法占有故意。
四、策略选择与办案过程
周智文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 “从犯地位锚定 + 主观恶性弱化 + 从轻情节叠加” 的辩护策略,全力争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地位辩护:明确 B 仅为受雇执行报关事务的普通员工,未参与犯罪策划、空壳公司注册、补贴申领与赃款分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主观辩护:提出 B 初期仅按行业惯例开展代理报关工作,对空壳公司骗补的核心骗局缺乏完整认知,无非法占有补贴的目的,仅领取正常工资,未获取额外非法利益,主观恶性极低。
情节辩护:强调 B 系初犯、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配合案件调查,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均较小。
办案过程中,周智文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全案卷宗证据,庭审中围绕核心辩护观点充分举证质证,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持续与合议庭沟通。
五、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周智文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 B 在共同诈骗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 B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六、启示
司法层面:涉政府补贴类共同犯罪应坚持分层追责,对底层执行人员需结合主观认知、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精准量刑,避免罪责失衡。
辩护层面:针对普通职场从业者涉刑案件,核心是剥离其与犯罪核心故意的关联,锚定从犯地位,结合从业背景争取量刑减让与缓刑。
行业警示:报关、财税等中介从业者需审慎核查业务合规性,警惕 “空壳公司”“异常代理” 类业务,避免因正常履职卷入刑事风险。
应对层面:涉案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固定主观认知、作用地位相关证据,是争取轻判的关键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