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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发布者:邝宪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480人看过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拖欠物业费是物业服务纠纷中最常见的情况。当业主有诉求,而物业公司却觉得不合理或无视投诉,业主诉求得不到满足后,业主和物业公司便产生了矛盾,最终因物业费的缴纳问题,难免对簿公堂。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邱某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某物业公司与邱某签订江西省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但邱某从2021年9月起至2023年7月止累计拖欠该公司物业服务费3261元。(本案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合法有效。而物业公司按照约定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履行了合同义务,邱某作为业主接受了物业服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物业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实际上是开发商没有履行完房屋买卖的合同义务,导致房子有缺陷,而非物业公司的问题,因此房屋质量有问题不能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法院判决邱某向某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3261元。

律师说法

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作为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而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和物业服务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来解决开发商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催告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催收。因此,交房时,各位业主一定要认真做好验房工作,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让开发商尽快进行维修处理,以免超出房屋质保期。物业公司也应当协助业主去联系开发商相关人员,有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帮助化解矛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作者: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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