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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民间借贷合法权益|黄庆强律师团队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成功追回借款本息

2026-05-22
2026年05月22日 | 发布者:黄庆强 | 点击: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近日,由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黄庆强律师团队共同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面胜诉。法院依法判决:判令借款人限期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逾期利息,委托人合法债权得到充分维护。 ...

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由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黄庆强律师团队共同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面胜诉。法院依法判决:判令借款人限期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逾期利息,委托人合法债权得到充分维护。

  案情简介

  委托人系某公司员工,因信任公司负责人,于2024年9月通过微信多次向对方出借款项,合计50000元。后经委托人多次催收,借款人仅归还30000元,剩余20000元本金经反复催告仍拒不偿还。委托人主张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周转,要求借款人、其配偶及公司三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三被告均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委托人维权无果。

  律师代理与案件突破

  黄庆强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案件要点,开展高效专业代理:

  1.完整固定证据:梳理微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企业信息等核心证据,清晰还原借款交付、催收、还款全过程,形成完整证据链。

  2.厘清责任主体:严格依据民间借贷法律规定与证据规则,区分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公司债务边界,明确核心还款责任人。

  3.规范利息主张:依法核算逾期利息,以起诉之日为起算点、按法定LPR标准主张权利,兼顾合法权益与诉讼合理性。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依法对责任主体、利息计算、费用承担作出公正认定。

  裁判结果

  法院作出生效终审判决:

  1.判令借款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

  2.判令借款人以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0%支付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3.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370元,由借款人承担;

  4.驳回委托人对其他主体的诉讼请求。

  律师普法提示

  黄庆强律师提示:1.民间借贷应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借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纠纷。

  2.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公司共同还款,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公司实际使用,否则难以得到支持。

  3.逾期利息可依法主张,未约定利率的,可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4.遭遇欠款不还,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催收、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保障债权实现。

  律师简介

  黄庆强律师,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财产权益保护等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庭审实务功底扎实,始终以专业能力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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