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0年1月4日,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保险金额为20万,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包括双目失明,指的是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必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5度。
保险合同还约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2020年3月29日,甲因眼部不适在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双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双眼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2014年7月10日,甲被医院诊断为双眼视网膜色素变性,当天该医院出具保险伤残鉴定书一份认为甲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双目失明的标准。
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视网膜色素变性属于遗传性疾病,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情形为由拒赔。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此涉诉。
审理中,保险公司申请对甲双目失明与所患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甲双目失明与其双眼疾病(闭角型青光眼、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0万元。
【争议焦点】
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导致的双目失明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的赔付范围?
【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保险公司称甲双目失明的根本原因是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但未提供相关证据,经鉴定,甲双目失明与其双眼疾病(闭角型青光眼、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保险合同对于重大疾病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二审法院:“因遗传性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为免责条款,保险人因及你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但保险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鉴定意见明确导致甲双目失明的疾病为闭角型青光眼和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两种疾病而非单一的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故甲所患闭角型青光眼和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导致的双目失明属于案涉保险合同的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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