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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劳动法|企业老板如何应对员工“泡病假”?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327人看过

一、关键词

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待遇纠纷、病假工资

二、解决思路

1、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

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劳动者根据工龄,依法享受停工治疗及病假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期间。

病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向用人单位请假,用人单位批准的期间。

2、规范申请病假程序

第一、规范病假的申请时间,对于慢性疾病,要求劳动者提前一至两日提出申请,并在看病后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院病历、挂号单及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证据。

第二、规范病假的申请主体,无论是事前及事后,均应当劳动者本人办理病假手续,禁止其他同事或亲友代为申请。

第三、规范病假的批准权限,企业老板可根据公司架构,合理设置批准程序和批准权限,并制定病假工资标准,有效控制病假工资的成本。

3、核查病假是否属实的处理

企业老板应当制定负责人对劳动者提出的病假申请进行核查,有必要去医院实地调查,对于病假材料不全的,可以按照事假处理,对于提供虚假病假材料,可从严按照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4、对于劳动者未履行病假程序及提供材料的应对。

对于未按照申请程序或者未提供证明材料而缺勤离岗的,建议企业可以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履行病假程序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再按照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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