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00:01-23:59
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8686729300
咨询时间:00:01-23:59 服务地区

哈尔滨高志博律师帮助网络游戏商标侵权孙某减少不正当竞争赔偿金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2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本案系一起因淘宝店铺销售商品引发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高志博律师接受被告孙某委托后,面对原告某科技公司提出的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与积极的调解策略,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最小代价化解纠纷,为当事人避免了高额赔偿及诉讼风险。

【案情简介】

原告某科技公司系一家注册于深圳的企业,其就指尖相关品牌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20267月,原告以被告孙某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涉嫌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行为,即停止通过淘宝店铺提供相关侵权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共计120000元。被告孙某作为一名普通的电商经营者,突如其来的诉讼让其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高志博律师迅速展开案情研判

首先,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及初步证据材料,高律师对原告主张的商标权利基础、被诉侵权商品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别比对、标识近似性比对等关键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商标侵权的认定需要审查被诉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以及是否容易导致混淆。高律师发现,原告主张的部分侵权事实在商品类别近似性和标识近似性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空间,这为后续谈判争取了主动。

其次,高志博律师多次与当事人孙某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其淘宝店铺的经营模式、商品来源、销售规模及获利情况。经梳理发现,孙某系偶然卷入此次纠纷,主观上并无攀附原告商誉的恶意,侵权情节相对轻微。基于此,高律师确定了以调为主、争取和解的总体策略——一方面积极准备答辩材料,做好应诉准备;另一方面主动与原告代理律师及法院沟通,表达调解意愿。

在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后,高志博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既指出了原告证据在侵权认定方面的不足,也客观陈述了被告的经营困境与认错态度。庭审结束后,高律师积极推动调解进程,多次与原告代理律师进行多轮沟通协商。调解过程中,高律师一方面向原告方充分说明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有限、判决执行存在困难等现实因素;另一方面为当事人设计合理的解决方案,争取以停止侵权、适当赔偿的方式一次性了结纠纷

【裁判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相应赔偿款项共计7万(比原告诉求减少了5万元);原告某科技公司不再就本案所涉事实向被告主张其他权利。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案例启示】

本案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高志博律师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精准的法律判断力与高超的调解谈判能力。高律师并未机械地选择硬碰硬的对抗式诉讼,而是在全面评估案件风险与当事人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果断采取调解优先的策略,以专业分析说服对方、以务实方案打动对方,最终为当事人在诉讼成本与实体权益之间找到了最优平衡点。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电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合规风险,一旦涉诉,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理性应对,方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志博律师——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知识产权、婚姻家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高志博律师以专业、敬业、务实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如您遇到类似法律困扰,欢迎随时咨询。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1
  •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 执业11年
    • 18686729300
    •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66.6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60316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44篇 (优于9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423927 昨日访问量:10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