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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发布者:韦云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3日|分类:劳动纠纷 |1153人看过

小议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文/韦云律师﹒上海

 

用人单位在二年竞业限制期内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约定,期满后,员工可以获得法院支持最多24个月还是12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这问题涉及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但法律、司法解释目前对于竞业限制补偿的仲裁时效起算时间未作明确规定,各地司法实践亦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

 

一、时效按月分别计算,最多12个月

 

案号:(2015)徐民五(民)初字第465号/(2015)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2510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之日起计算。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由被告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为次月20日。现双方劳动合同于2013年5月2日解除,故第一笔竞业限制补偿金(2013年5月3日至6月2日)应于2013年7月20日支付,原告应自次日起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应在一年内主张,以此类推。原告于2015年5月7日申请仲裁,2013年5月3日至2014年3月2日竞业限制补偿金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本院不予支持。2014年3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竞业限制补偿金未超过仲裁时效,本院予以实体审查。

 

案号:(2020)粤01民终22266、22267号

石某于2018年8月3日离职,于2020年1月21日提起仲裁,故2019年1月20日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石某主张的2019年1月20日前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9)鄂01民终8532号

李某某与智能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后,李某某每履行一个月的竞业限制义务,则智能公司需支付其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在智能公司没有按月向李某某支付第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时,李某某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此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计算仲裁时效起点的相关规定。从立法目的来讲,此举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督促劳动者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李某某认为一审法院将两年的法定竞业限制期限以月为单位独立计算仲裁时效违反法律规定是其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李某某超出仲裁时效的诉请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一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智能公司向李泳樟支付2018年2月至8月竞业限制补偿金8,750元并无不当。

 

二、时效自竞业限制期满起算,最多24个月

 

案号:(2018)沪02民终3956号

因竞业限制期限应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起算,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应系持续状态,毛某、俊彩公司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二年,时效应自竞业限制期满起算。

 

案号:(2018)津0114民初2647号/(2018)津01民终5290号 

原、被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且被告在两年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故原告应从2015年5月11日起按月支付被告竞业限制补偿金至2017年5月10日。但这两年内原告始终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这一违法行为应视为连续的。即该案的时效应自2017年5月11日开始计算。至原告2017年9月24日向仲裁委提起申诉时并未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故原告请求竞业限制补偿金部分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

 

案号:(2020)鲁01民终5951号  

关于孔子文化公司主张的仲裁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参照该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院认为竞业限制补偿可视为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竞业限制补偿应支付时起算。本案中,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是2018年5月22日,竞业限制期限应为2018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在此期间内,孔子文化公司并未向李某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因此该案的时效应自2020年5月23日开始计算一年,李某某2019年11月11日主张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未超过仲裁时效。

 

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都有各自的拥护者,笔者支持第二种处理方法。

 

理由如下:

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在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上述规定表明,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支付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之间的协商约定。实践中,除了约定按月支付,还有约定按季度、半年、一年,甚至竞业限制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的情形。对这些非按月支付的情形,以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就需要面临一笔款项中既包括还在诉讼时效中的款项,又包括过了诉讼时效的款项。这样的拆分,费时费力且无意义。

 

2.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为弥补劳动者因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而受到的利益减损的补偿,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惩罚性不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而劳动者只能在用人单位三个月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才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法律已经赋予用人单位更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遵纪守法,加强企业治理,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不是漠视劳动者获得补偿的权利,让劳动者从事不擅长行业的同时,眼巴巴的盯着补偿是否按时发放,同时还在某些判决书中落个放任损失扩大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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