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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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拆迁安置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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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公章条款之效力

发布者:陈文元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763人看过

公司章程公章条款之效力

贵州浩辩律师事务所陈文元律师

公司章程有必备条款、任意条款之分,所谓必备条款是指公司法规定应当作出规定的条款,所谓任意条款,是股东可以任何设定的条款。公司自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裁判的基本价值理念,除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外,都可按自已的愿望自由设定章程条款。

公章使用颇为重要,实践中,股东们都在明争暗斗地争夺公章控制权,故实有必要在公司章程中设定公章条款。公章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剥夺或变相剥夺小股东的权利,原则上有效。但是,在适用上,宜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即在公司内部,应当适用公章条款,对外,原则上应适用外观主义原则,即公章条款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一般而言,公章条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雕刻、备案

2.保管办法

3.使用程序及违反程序使用的效力、责任

4.使用僵局解决办法

5.人章冲突解决办法

6.章章冲突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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