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案件处理起来很复杂,但是如果是单位委托律师办理工伤案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出时间及送达时间,如果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出时间还没有到六个月,赶紧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用人单位一线机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提起了撤销之诉,就有被告对作出的工伤认定进行合法性举证,如果被告无法对合法性举证,那么单位就极有可能将工伤认定书撤销,一旦将工伤认定书撤销了,那么单位将不用再大额赔偿了!
2、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受伤者一般都提起了赔偿之诉,此时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必须要向受案单位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书,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采纳用人单位的中止审理申请而作出裁决书,那么一定要在领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申请中止审理,只有这样才有时间等待工伤行政诉讼案子的最终裁决!
二、如果是单位受害者委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诉讼时效,最好是告知当事人在受伤后一年内开始走程序,预防过了时效后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然后法院不支持受害者的请求!
2、要具体分析受害者的情况,是否能够按工伤处理,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身份证,第二是病历资料,第三是劳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所以就要分析受害者的资料能否充足的确定劳动关系,如果不能充足的确定劳动关系,建议当事人按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要求对方赔偿。
3、当领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一定要过了六个月或者最好是在8个月后再去做劳动能力的鉴定,也就是常说的的工伤伤残鉴定,只有这个时候工伤认定决定书才不能被用人单位撤销了!在此时,一旦领到鉴定书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了!
以上意见纯属于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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