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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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商标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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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231人看过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还包括被人民法院处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

劳动者一方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如在试用期内、单位强迫职工劳动的,以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

就预告解除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这里须注意的是,预告解除的情况下,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要求是不同的。用人单位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下,预告解除合同,包括职工患病方面的原因、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变更合同时达不成协议等,还包括依法需要集体裁员的情况。

在其他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随意予以预告解除。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法赋予劳动者选择职业的自由,不管签订的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无条件的预告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果涉及赔偿等问题,则应先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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