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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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鸿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商标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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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割存在以下哪些常见的误区?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0日|分类:离婚 |331人看过

1.按兴建设投资份额而确定的按份额共有;

2.由于房价太高,一般单独购买往往发生困难,因此数人合资共同购买房屋,按出资比例分享房屋所有权;

3.遗产中的房屋,一旦由数人共同继承,就必须进行分割,由于房屋是不可分割物,只能把它分成若干份额,由各位继承人继承

4.由于共同劳动、生活关系或而共同购置、兴建的房屋,在分家产或夫妻离婚时,必然要对其进行分割,明确各自对房屋所享有的份额。

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分割单、契证或分家协议书、契约,以及当事人签名盖章的各自居住房产权面积和分割平面示意图,按图标明各自产权和相连房屋的墙界等,最后由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确认无疑,予以确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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