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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有哪几种成立方式?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398人看过

根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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