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定做物的特定性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定做物的特定性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