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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拒收送达的支付令,会怎么办?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2674人看过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由此可见,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不会因债务人拒收而耽误送达的,完全可以使用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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