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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个违法行为,能否给予两次罚款处罚?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1日|分类:行政复议 |4268人看过

  针对一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这就是行政执法当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由此可见,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罚款处罚。但法律法规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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