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鸿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商标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没有履行地点该怎么办?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333人看过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由此可见,在双方因为履行地点发生纠纷时可以采取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后仍不能确定交付地点的,交付货币的,在收取货币的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现实中主要是房屋),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在履行义务的方的所在地交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